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14
2017年4月4日(星期二)是清明节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2017年4月2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1号(星期六)照常上班,补4月3号(星期一)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