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
限价房项目B区未开工房源
申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教师生活区限价房项目相关销售工作,现将教师生活区限价房项目B区未开工房源申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虑到教师生活区B区B25#、B26#、B31#三栋楼共117套住房因征地拆迁原因而未建未选,非符合2010年选房条件的选房人本身原因造成,为了保持购房政策的延续性,尽量公平对待选择了B区二期未建限价房的申购人。因此,B区未开工的117套房源仍然按照闽教大〔2008〕31号《关于印发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办法的通知》、闽教大〔2009〕9号《关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教房〔2010〕7号《关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限价商品房B区二、三期销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原方案、原价格、原选房号进行销售,不再复核原申购人资格。但销售时申购人已经调离销售对象范围内的各院校和工作机构的,则不能再参与申购。
申购人若选择继续等待B区二期未开工建设的117套房源(开工日期未定),则原选房顺序号依然有效;若选择放弃或未选上房的申购者,则原B区选房资格作废,需按照现行A区限价房销售和管理方案重新申购,不具备有优先权。
申购人应填写承诺书(详附件)确认是否等待或放弃等待上述房源,并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于6月16日前集中汇总并形成电子文档(Excel格式)统一报送大学城销售管理办公室受理,大学城销售管理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未在上述时间内报送的,视同放弃等待上述房源。
销售管理办公室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学府南路师大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G栋一层。联系电话:22866707、22866702
附件:
1.教师生活区B区限价商品住房(未开工房源)申购承诺书
2.教师生活区B区限价商品住房(未开工房源)各单位申购承诺书汇总表
3.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房B区二、三期选房顺序号确认单复印件或放弃B13#-19#楼房源选房,愿意参加B区90M2套型剩余房源选房的选房确认单复印件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
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公室
榕教房办〔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