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报告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法为准”的宗旨,将依法治校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学院认真落实普法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理与教育事业同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组织建设是开展依法治校的根本保证,学院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统一部署和调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纳入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治理结构、制度规范、工作机制等作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部署。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列入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了5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出台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关于做好法治测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华南办〔2022〕6号),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了8 个一级指标、36 个二级指标、81 个三级指标、5 个法治工作创新的附加项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下发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工作联络员的通知》,明确责任人、时间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实行法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院法治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抓落实的高效运行机制。
二、完善建章立制,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
为完善治理结构,保障依法自主办学,促进学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性质、宗旨和发展需要,修订学院章程。自2021年9月24日起,理事会先后发布了两次章程修订工作公告,组织了三轮征求意见活动,最终形成章程草案。草案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党委会讨论同意、学院理事会研究审定,定稿后报送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的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章程送审稿。
坚持以学院章程为核心,依法制定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规章制度体系,将章程中的各项原则用具体制度落细落实,使学院各方面的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好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坚持“凡立必审、凡改必审”。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对照学院章程、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对有关制度文件及时增删或修改;程序上要求必须经过部门自查、专家审查、院务会审查,必要时教代会通过几个环节,确保各项制度文件合法合规、适用有效。及时在信息平台和信息专栏公开校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更新规章制度汇编,方便师生查阅。
三、优化治理结构,践行依法治校民主原则
学院实行院长全面负责,教职工大会参加学院民主管理的学校管理制度。学院设有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凡涉及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到“四公开”,即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促进了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院部机关职责清单、审批清单、服务清单,进一步规范学院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机制和程序。为保障学术决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教师在科研工作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我院设立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并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学院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事宜,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同时,保障学生有序参与学院管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邀请学生代表列席,认真答复学生提案建议,发挥学生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四、防控法律风险,贯彻依法治校红线要求
安全重于泰山,学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制定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发生意外事故时,可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进行处置,有效调解纠纷。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所涉法律关系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制定《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承办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三级管理体制,规范合同草拟、审核、订立、履行、归档、监督等流程,构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审批、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合同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切实防范法律风险。探索合同分类管理机制,将合同按重大合同、一般合同进行区别管理,对于重大合同,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法律专家加大审查力度;对于一般合同,探索建设合同范本库,优化依据范本签订合同的审核流程。
五、开展法治教育,强化依法治校观念意识
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律素质,是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学院对此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教师法律素质提高,做好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一手抓学生法律知识普及,做好法治教育宣传。学院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职业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聘请校外法律顾问为中层干部开设《民营学校关于依法治校的几个问题》的法治教育报告,每年的新进教师培训会,学院组织新老师开展教学管理和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开展师德师风及师德失范行为惩戒的教育,促使全院教职员工提升法律素质,谨记时时、事事、处处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抓好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用法。
从新生入学开始,学院就将法治教育贯穿始终,班会、团日活动、教学活动中,注重多渠道地灵活渗透,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在新生入学教育中,举办有关法律法规意识、国家安全方面的专题讲座,学院还利用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整合校内外多方资源,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宪法晨读、宪法签名、宪法宣传手抄报、宪法宣传进宿舍、普法宣传进社区、学好守好用好民法典等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此外,学院与地方公安部门开展校警共建,当地公安部门派人入校开展法治法制教育,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全面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六、维护师生权益,落实依法治校建设成效
学院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让教师充分享有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权、人身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学院制订了《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和《关于学生申诉处理的规定》,保障师生的合法申诉权益,建立“接诉即办”投诉处理机制。拓宽师生线下意见反馈渠道,健全院领导接待日、相关职能部门与师生定期座谈等机制,每年开展两次“院长面对面”活动,广泛听取学生在校园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将学生的意见建议作为学院建设发展的参考。学院定期召开教代会,对教代会征集的涉及师生权益的提案,对师生反映的普遍性、高频次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督办整改,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努力为学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依法治校,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了学院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的轨道,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先后多次荣获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等称号。今后,学院将一如既往地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构建更加和谐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