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校园行为规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36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行为,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到:

(一)不制造事端,不煽动闹事;

(二)不成立和参与非法组织,不策划和参与非法活动以及其它破坏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三)不传播谣言,不书写、不张贴、不散发反动标语等,不参与反动舆论;

(四)不参与邪教及黄、赌、毒活动。

第二条  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认真听讲,不使用手机,不打瞌睡;独立完成并按时缴交作业,不抄袭,不敷衍;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

第三条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自觉排队,不争先恐后;不吸烟,不起哄,不大声喧哗,不在校园道路上追逐打闹,不乱扔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弃杂物,未经允许不得张贴海报、小广告;不带零食进入课室;不穿吊带、背心、睡衣、拖鞋在公共场所出现。

第四条  遵守校园管理秩序,维护学校安定。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圈子;不制造骚乱,不打架斗殴;不打麻将,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观看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第五条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不在宿舍内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外宿,不留宿外人;不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不翻墙入舍;按时打扫宿舍和周围卫生,每日整理内务。

第六条  注意个人品德修养。做到仪表大方,着装整洁,待人诚恳,说话和气,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不说粗话脏话;同学之间交往举止文明得体,不在公共场合做有损学校和大学生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反对铺张浪费。节约水电;节约粮食,不乱倒剩菜剩饭;不刻画桌椅门窗;爱惜图书馆书刊杂志,做到不偷、不撕,不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摆放。

第八条  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不在草坪上、花园里搞有损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的活动;不向草坪、景观、湖中扔废杂物,不攀枝摘叶,不采花撷果。

第九条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并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劳动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第十条  积极参加早起、早锻炼、早读活动和社团活动,增强身心健康,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在校园内参与经商活动。

第十二条  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倡导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不道听途说,不造谣惑众,不对他人进行人身和人格攻击,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不浏览黄色网页。

第十四条  树立主人翁精神,培养责任感和正义感,对一切不文明行为有义务和责任主动进行劝阻和批评,不包庇任何违纪行为,坚决与一切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第十五条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的行为,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第十六条  本行为规范由院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校园行为规范》(闽华南学[2017]44号)同时废除。

 

 

附件:《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操行分值细则》

学生事务部

201963

 

附件: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操行分值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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