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举报哪些违纪行为呢?
学校纪委依规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或其他涉及党纪党风问题的举报。同时还接受对党纪处分或者校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哪些举报纪委不接受呢?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事项。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学校内部非纪委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仅列出党组织、党员的名称、姓名、职务,未明确反映具体违纪违法事实,或仅列举违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事项。
如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劳动保障等问题,不服法院判决等涉法涉诉问题,均不属于纪委接受举报的范围。
▷反映问题与组织已掌握情况明显失实,或属于诬告陷害、夸大歪曲事实的举报;
▷重复举报且已依法办结并反馈,无新线索、新情况的事项;
▷仅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笼统意见建议,未涉及具体违纪违法问题的诉求。
我要怎么写举报信呢?
▷明确被举报人信息,包括被举报人姓名、所在单位、职务等信息。
▷准确反映举报问题,每个违纪事实分段书写,写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金额等。
▷详细提供附件信息,尽可能提供证据材料、照片或者录音、视频材料等。
▷提倡实名举报(请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纪委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我需要履行哪些义务呢?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条例》,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合法权利。
▷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