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华南〔2013〕53号
关于2013、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职称聘任工作安排,现将2013、2014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聘任条件和要求
1.聘任条件根据《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闽华南〔2013〕44号)要求。
2.2013年申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至
3.晋升高等学校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4.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均须附上从下载的检索证明。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刊物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论文检索: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检索网。填入简明表内的外文期刊,其主办及出版社须翻译成中文。
5.收录到《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的核心期刊,可视同为学报级期刊。
6.专著、译著、教科书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译)著、教科书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7.申报破格晋升教师、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破格晋升任职条件(闽教职改〔1997〕010号)中的两项,并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考核答辩。参加考核答辩的人员须填写《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三、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系(部)考核推荐组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核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2.认真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系(部)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填写、录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
3.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学院将把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等,在本单位公示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推荐。
四、其它事项
1.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2.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各系(部)考核推荐组审核,签注意见或盖章。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系(部)考核推荐组审核签字或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4.请各系(部)考核推荐组务必于
5.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高职评审及送审费750元,中级评审费450元,初级300元。评审费在送交材料时同时缴纳。
6.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http://old.hnwomen.com/rsc/)或华南花语群共享中下载。各系(部)考核推荐组在报送预审表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交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电子文档。
附件: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
3、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聘任代表作送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十
附件1:
福建省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
单位 | | 姓名 | | 申报何职务 | | |||||
申报学科 | | 研究方向 | | |||||||
序号 | 材 料 项 目 | 材料 份数 | 备注 |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2 | | |||||||
2 |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 2 | 仅限教师 | |||||||
3 |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 20 | 单独装袋 | |||||||
4 | 福建省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 20 | 单独装袋 | |||||||
5 | 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表 | 1 | 考核表为本院的不用提交 | |||||||
6 |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 | 各1 | | |||||||
7 |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 | 仅限教师 | |||||||
7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 各1 | | |||||||
8 |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 | 1 | | |||||||
9 | 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1 | 仅限教管人员 | |||||||
10 | 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 | 各1 | | |||||||
11 |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 各1 | | |||||||
12 | 经校(院)教务部门审核的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 各1 | 仅限教师 | |||||||
13 | 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 1 | | |||||||
14 | 业务自传 | 1 | 仅限实验人员 | |||||||
15 | 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约3000字左右),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 各1 | 仅限教管人员 | |||||||
16 | 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 | | |||||||
注: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
附件2:
福建省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
单位 | | 姓名 | | 申报何职务 | | 学科 | | ||
序号 | 材 料 项 目 | 材料 份数 | 备注 |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2 | | ||||||
2 |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 2 | 仅限教师 | ||||||
3 |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 20 | 单独装袋 | ||||||
4 | 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 20 | 单独装袋 | ||||||
5 | 任现职以来近4年年度考核表 | 1 | 考核表为本院的不用提交 | ||||||
6 |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 1 | 仅限教师 | ||||||
7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提升学历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 | 各1 | | ||||||
8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 各1 | | ||||||
9 |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 | 1 | | ||||||
10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 | 1 | 仅限教师 | ||||||
11 | 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1 | 仅限教师 | ||||||
12 | 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1 | 仅限教管人员 | ||||||
13 | 35周岁以下教育管理人员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1 | 仅限教管人员 | ||||||
14 | 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相关进修、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 各1 | | ||||||
15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各1 | | ||||||
16 | 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 各1 | | ||||||
17 | 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 1 | 仅限教师 | ||||||
18 | 业务自传 | 1 | 仅限实验人员 | ||||||
19 | 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3000字左右),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 | 各1 | 仅限教管人员 | ||||||
20 | 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 | | ||||||
注: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
附件3: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聘任代表作送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闽华南〔2013〕44号)精神,2013、2014年高校教师等高级职务聘任仍实行代表作送审。现将代表作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送审对象为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
二、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2篇(部)代表作;正常晋升正高级和破格晋升副高级须提交2篇(部)发表在学报级刊物上的论文作为代表作;破格或越级晋升教授、研究员须提交3篇(部)代表作,其中须有2篇发表在权威刊物上。送审代表作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论文或专著(限1部)。
三、代表作送审须提交的材料
1.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一式2份。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在上报送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复印件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
2.《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和专家鉴定表每份装1袋。材料袋的封面上应注明申报学校、申报人姓名、申报职称、申报学科、研究方向和代表作题目等(袋内材料不得装错,如有错误由个人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
1.代表作鉴定结论意见当年使用有效,跨年度不予使用。上一年度参评未通过人员,必须有新的论著,其送审代表作至少应更换1篇新论文。
2.两个以上单位主办的学术刊物,以下级单位的级别为准。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含清样)的论著等,均不予使用,也不计入科研成果。
3.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