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林小敏等五位同志助教职务的决定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2-06浏览次数:159

 闽华南人〔201845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有关精神,经考核,确认林小敏、肖宇峰、卓越、郭红霞、徐渝婷等五位同志助教职务,起聘时间为20181130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18126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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