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自助售货机安置场地项目招租
二、控制价金额:不少于93500.00 元(含)/年(含税,场地管理费按1年10个月计算,每年2月和8月两个月为免租金月份)。
三、采购清单:
服务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出租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8月31日。 合同期及内容采取1+1+N的形式考评方式执行。即第一年考评合格后再执行第2年的合同租约,第2年考核合格后再执行后面的租约。考核不合格的,将立即终止剩余的合同。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所售商品物价、服务、12345投诉、缴纳租金费用等情况。 2.最低限价:8500.00元/年/台(含税,场地管理费按1年10个月算,每年2月和8月两个月为免租金月份)。年租金不少于93500.00元(含税)。 3.经营范围:投放11台自助售卖机,经营各类瓶装、罐装饮料、包装食品等。 4.售卖机所售单品货物价格不得高于本市大型超市同品牌货物价格。 5.学校有义务对承租场地的用电进行检查、维修。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6.使用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法令和学校有关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校方终止合同。 7.承租方必须制定场地使用的安全、防火、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人。双方需签订《安全协议书》。 8.不得转租或者借与第三方经营。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学校将立即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租期满后承租方退租时,须将所租场地腾空并清扫干净后,并在10个自然日内将场地交还给学校,如经书面催告后 15 日内仍未履行的,视为放弃设备所有权,校方有权自行处置。 10.承租方要按照比选公告使用场地,不得改变场地使用性质、不得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11.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该宿舍区搬迁,学校将及时终止、中止合同或调整合同,承租方需按相关政策或学校要求执行,校方无息退回承租方多余的租金。 12.提供学校寒假、暑假期间值班人员方便面及饮用水。 13.春节期间需提供学校年底尾牙活动赞助费。 |
11台 | 地点:旗山校区培训楼1台;1-2号学生宿舍楼1台;3-4号学生宿舍1台;5#宿舍楼1台;6#宿舍楼1台;1号教学楼1台;2号教学楼1台;3-4号教学楼1台;实训楼连廊1台;体育场1台;艺术实践园校区1台(根雕园区14栋) |
四、承租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8月 31 日。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 8 月 31 日的全额管理费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2027 年 9 月 1日前通过转账形式支付 2027 年9月 1 日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的全额管理费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三)电费自付,每季度缴纳一次电费(按照电表进行核算,电费费率按照本校区用电为0.533元/度,艺术实践园用电为1元/度(根雕园14栋),电费按1年12个月算,度数以校方抄表数为准,承租方自行安装电表)。
(四)逾期 15 天未按时缴纳租金或电费用的,经催告程序,仍未按照催告程序时间要求缴纳的,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将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场所。
六、其他要求
(一)自助售货机由承租方自行提供,每台售货机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自助售货机全天 7*24 小时不打烊,承租方运维人员负责自动服务设备日常保养、维护、补货、换货等工作;
(二)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确保提供产品在质保期内, 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后果由承租方承担。运维人员操作时,所有物料不得直接接触地面,维护及补换货时不得影响师生的正常教学活动及生活;
(三)能够提供 24 小时电话咨询服务,具备接到报修 或发现问题后12小时内指派工作人员实地处置并完成故障排除的能力;
(四)设备及设备的安装条件(电源、插座、电线及电源改造等)和安装调试都需要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承租方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对售卖食品、饮料保质期进行检查, 并及时补充售卖食品、饮料等;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即将过质保期的食品和饮料要及时更换;
(六)对于定期检查设备发现的隐患情况要及时消除,设备的隐患消除情况作为每年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可视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
(七)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能源费、设备及系统维修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助服务设备安置场地进行调整,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服从;
(九)承租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运行设备进行消毒处理并记录;
(十)售卖机为全新设备。
(十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签订合同前三天转账到校方指定账号。履约保证金在合约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并完成设备撤场及场地恢复工作后,由校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承租方存在违约情形或造成学校损失,校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承租方仍须补足。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后规定期限内将设备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设备所有权,校方有权自行处置。
七、服务承诺:
(一)承租方应确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租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二)承租方承诺,自动售卖机内所有在售商品单价不得高于本市内大型连锁超市(包括但不限于永辉、沃尔玛、朴朴等)同规格、同品牌商品的日常售价。
(三)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提交《自动售卖机商品价格清单》(含商品名称、规格、品牌、基准价格来源(至少包含 3 家不同品牌的大型超市)及截图),作为后续价格核查依据。
八、评审标准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4]94号)的要求:为防止恶性竞争,恶意抬高租赁价格等行为,保障无违约行为的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的承租优先权,若原承租方资格文件审核合格,原承租方竞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方竞租人以本项目竟价标的150%承租(即同意按照挂牌价的150%承租)。
2.若原承租方竞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原承租方竞租人资格文件审查不合格,则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均审核合格,且竞价报价最高(若竞租人报价一致,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租人)的竞租人为承租方候选人。
九、评分办法:
公开比选;现场开标,采取高价评标法。
十、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有效;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十一、比选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日(9:30截止)
(二)报名方式: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61148899@qq.com(若无网络邮箱报名,则现场不受理“材递交料”工作)
(三)比选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9:30)
(四)比选地点:1#实训楼103
(五)材料递交:比选当天早上9:30前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公司报送材料(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综合审查,资质审核通过且有3家及以上投标人后,现场拆开报价单,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若竞租人报价一致,则由学校代表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租人)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候选人。
提交比选文件时所需材料(1 份,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参照模板);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报价单: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报价单”字样。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906938070
地址: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校后勤管理处
十三、其他事项
(一)比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请及时关注;
(二)请供应商务必按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比选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6年8月10日





